四川省攀西糖业协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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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会基本情况:

四川省攀西糖业协会成立于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由攀西地区的四川米易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糖业有限公司、会东多元集团、德昌达炬龙公司、四川省松新糖厂、宁南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巧家糖厂七家糖厂组成。整个攀西糖协各会员单位形成了日处理甘蔗8000吨及相应的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能力,正常情况下每榨季入甘蔗在80万吨左右,可生产白砂糖8万余吨,工业总产值可达3亿元左右。

二、协会活动开展情况

1、每年召开多次产销协调会,通过开会,各会员厂一起分析市场,预测市场,了解生产,解决困难,充分发挥协会在企业间、行业间、部门间的纽带作用,推进各企业间的技术、经济的联合与协作,促进糖业发展。

2、与中国糖协及广西、云南等地的食糖及相关产品信息中心建立了营销信息网络,通过筛选、整理,传真到各会员厂,对各厂调整营销策略,掌握市场形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3、为了提高协会的知名度,充分发挥协会与政府及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各企业拓展市场,提高各产品的声誉,增加销售渠道,先后四次经协会承头组织到省内外参加了各类商品交易会。

4、积极参加中国糖协召开的产销协调会,将各会员厂的愿望和要求、企业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等及时反映给中国糖协,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各会员厂,使大家了解国际、国内行业动态,国家方针、政策,为企业排忧解难。

5、近年来协会通过原料发展和优良品种推广方面的技术和经验交流,在原料工作方面重点开发二线基地和边远地区向自办甘蔗农场发展,培育引进新品种、科学种蔗、提高糖份、制定各项甘蔗奖励政策,刺激蔗农种蔗积极性,使攀西地区甘蔗种植面积及甘蔗亩产和蔗糖份有了很大提高。

三、协会领导成员情况

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一人。

理事长:

毛成中,四川米易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高级经济师。

副理事长:

陈德俊,金沙江糖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程师。

协会设秘书长一人。

秘书长:

杨进康,四川米易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销售公司经理,经济师。

四、办事机构

本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在理事长的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工作。

本协会下设营销工作协作组、生产技术协作组、甘蔗原料协作组、企业管理协作组。

五、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进康 

  机:13908145812

  话:(0812)8172907

  真:(0812)8172907

 

 

四川省攀西糖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四川省攀西糖业协会”,在省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业务上接受四川省轻工行管办指导开展活动。挂靠单位:四川米易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址设在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

(一)由攀西地区糖业的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二)是联系企业与企业之间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贯彻国家发展糖业的方针、政策、法令,反映企业的愿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发展,为振兴攀西糖业做出贡献。

(三)团结全体会员,为企业服务,搞好会员企业之间的协作,研究和探讨会员企业共同发展的问题。

 

第二章 任 

 

第四条   本协会的具体任务

(一)根据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总方针和任务,研究攀西糖业发展的现存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二)推动会员企业之间和行业内外多种形式的联合,开拓市场,研究营销策略,促进食糖和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

(三)组织会员企业之间的技术协作及交流活动,开展会员企业之间的厂际竞赛,推动攀西糖业的技术进步和经济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协调会员企业的经济活动,组织会员企业协商订立行规行约,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咨询服务,组织专业人员,联络国内同行业服务机构为会员企业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

(六)组织会员企业共同研究、探讨攀西糖业的开发,合理利用攀西的资源优势,实现攀西地区糖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努力做好食糖附产物的综合利用和产品的深加工。

 

第三章 会 

 

第五条   本协会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凡本行业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以及有关的事业单位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团体会员。

凡与本行业有关的专家、学者和熟悉本行业业务的个人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个人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二)优先享用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有向本协会请求对企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诊断和帮助的权利。

(四)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五)有权参予本协会管理,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对协会决议的表决权。

(六)有退会的自由。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的利益。

(三)提供协会所需的各种资料。

(四)按照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违反章程不履行义务时,会员大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

第八条   本协会聘请顾问若干人。

协会聘请四川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会员企业所在地的市(州)、县政府主管领导为协会顾问。

 

第四章 会员大会和理事会

 

第十条   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协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由正式会员代表和个人会员组成。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或半数以上的会员认为有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各协作组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

(四)修改协会章程;

(五)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

(六)审查通过协会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七)讨论决定协会的终止及有关事项。

会员大会决议由全体到会会员代表表决,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票数赞同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员大会休会期间,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协商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每年举行一次。理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理事会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理事表决,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票数赞同通过方为有效。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吸收新会员和处理会员退会工作;

(四)筹备召开下届会员大会,并负责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确定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下设分支机构(或协作组)和人员编制;

(六)审核会计年度财务预、决算;

(七)协调、处理理事会的有关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一人。理事长、副理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协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

第十五条   协会设秘书长一人,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决定聘任。

 

第五章 常设办事机构

 

第十六条   本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在理事长的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工作。秘书处应本着“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由若干专兼职人员组成。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通过。

第十七条   本协会下设营销工作协作组、生产技术协作组、甘蔗原料协作组、企业管理协作组。

第十八条   秘书处及各协作组的组织、任务及工作细则由秘书处及各组组长制定,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协会设置的协作组是本协会下属组织,在秘书处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根据国家规定管理合法占有的资产,并按规定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政府部门资助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捐款。

(三)有偿服务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为实现本协会宗旨和任务开展的活动开支。包括:会议费、差旅费、信息资料费、广告宣传费等。

(二)本协会所需的办公设施及用品的支出。

(三)与协会有关的其它正当开支。

(四)协会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包括:工资、工资补贴、奖金等的开支。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计年度财务预算经理事会通过后实施。会计年度决算于每年度终结后报请理事会审核。

第二十五条   本会因故终止活动,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代表通过后实行,其债权债务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处理。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七章 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由理事会制订若干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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