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营销协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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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市场营销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由全省工业生产、流通、物资、交通、邮电等企业以及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在川高等院校、科研、新闻单位参加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本协会成立于1997年,现有团体会员178个,涉及全省10多个行业和所有市州经济管理部门,其中工业生产和股份制企业会员142个,学院及科研单位会员3个,经济主管部门及其他会员33个。协会下设市场营销服务培训部、经贸交流合作部、展览展销部、四川省商品交易中心、市场营销专家委员会(以上部门除专家委员会外,均是独立法人单位,协会只在业务方面给予指导协调)。本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经贸委。协会同时是中国市场学会会员,周继尧会长、刘道洪副会长分别是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理事。

二、宗旨

    在本协会章程中,总则第二条十分明确地提出了本协会的宗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发挥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提供市场营销信息、组织协调、业务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营销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促进我省经济更好地发展。

三、领导成员情况

协会领导机构是常务理事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分别由本会常务理事并是经济主管部门的领导或知名企业领导出任;办事机构是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处,设正副秘书长数人,负责秘书处工作。本会会长由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原省经贸委副主任)周继尧出任,副会长(法人代表)刘道洪兼任秘书长。本会聘请省人大、省政府分管经贸工作的副主任、副省长,担任协会名誉会长,省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担任本会顾问。

四、业务范围

遵照本会章程第三条规定,本会肩负着协助省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令、法规。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方法,随时把握市场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营销提供信息及咨询服务等11条任务。这11条任务涉及全省工业生产、流通、物资、交通、邮电等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以及在川高等院校、相关科研单位的市场营销学术研究工作。

五、历年主要活动情况

1997年

1、协会成立大会上,邀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泽荣同志做了《四川省经济与营销形势》的报告。

2、组织省内著名企业参加在江苏省举办的97国际企业营销报告会。

3、编辑下发了《全国经贸委系统市场流通工作会议专辑》。

4、组织市地州市场营销协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四省十六方绵阳地区中国西部商品交易会”、“德阳服装节”、“广元市女儿节暨第七届商品交易会”。

5、组织企业营销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赴东南亚学习考察。

1998年

1、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市场营销工作研究优秀成果活动,并为评选出的15项优秀成果颁发了证书。

2、组织市地州经贸委分管市场营销工作的领导和科(处)长以及企业负责营销工作的厂长(经理)和业务骨干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无锡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3、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无锡培训基地教研部副主任谢学良教授到四川为协会会员单位做了现代市场营销报告。

4、组织省内企业到西安举办迎新春年货展。

1999年

1、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形成了《关于四川药品市场的调研报告》、《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挑战,拓展国有企业的发展空间》、《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的对策建议》等调研报告。此外,还对我省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提出了加快四川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配合中国社科院课题组在川开展促进四川省商品销售、化解库存积压的调研活动,提出了化解我省库存积压的对策建议,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肯定。

2、邀请西南财大赵国良教授在协会年会上做营销报告。参会人员近200人。

3、组织市地州市场营销协会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绵阳举办了“秋季商品交易会”、德阳举办了“特价商品交易会”、广元举办了“ ’99女儿节暨秋交会”、泸州举办了“四川省第二届名酒文化节”、“泸州市工业产品展示展销会”。

4、邀请中国商品交易中心四川分中心的同志用讲解和演示相结合的方式为协会营销人员和各市地州经贸委分管营销工作的负责人培训电子商务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5、组织重点企业的营销人员和各市地州经贸委分管营销的负责人到越南进行边贸考察,为川货走出国门,打入越南和东南亚市场奠定了基础。

6、配合省经贸委在广西南宁举办了四川名优产品博览会,并在会后组织市地州经贸委分管营销工作的领导和企业营销人员到越南进行边贸考察。

2000年

1、承办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

2、采取授课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市地州经贸委分管营销工作的主任、生产科(处)长及工作人员,企业分管营销工作的经理(厂长)、销售人员在四川大学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无锡培训基地进行营销培训。

3、配合省经贸委在新疆举办了2000四川名优特新产品(乌鲁木齐)博览会,并在会后组织市地州经贸委分管营销的领导和企业销售人员进行边贸考察。

4、在省经干院举办了市地州经贸委和企业营销人员培训班,邀请四川大学营销工程研究所所长李蔚等省内从事营销工作的专家学者讲课。

2001年

1、承办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四川省轻工产品展销会、首届四川中秋食品节、四川工业企业及民营企业名品泸州巡回展销会。

2、召开四川省市场营销协会专家委员会座谈会,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参加全国营销创新论坛联席会议。

4、参加全国市场学会年会,本会会长周继尧被选为常务理事,秘书长刘道洪被选为理事。

5、协助有关部门在成都日报开办“名牌在四川”栏目。

6、筹备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的2002年新春(年货)购物节。

六、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楼二号楼308室。

电话:86522760

邮编:610012

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四川省市场营销协会章程

 

(一九九七年一月八日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四川省市场营销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工业生产、流通、物资、交通、邮电等企业以及有关经济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新闻单位参加的全省性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二条    本协会宗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促进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发挥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提供市场营销信息、组织协调、业务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营销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促进我省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

1、协助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令、法规。

    2、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方法,随时把握市场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营销提供信息及咨询服务。

3、了解企业在市场营销方面的情况和要求,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协调产、销企业之间的矛盾,帮助企业解决营销中的困难和问题。

5、建立市场信息库,组织国内外信息交流;编印书刊和资料,及时介绍国内外经济、生产、技术、贸易等最新动态和信息。

6、举办各种形式的产品展销会、展示会、交易会、边贸洽谈会等,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我省地方产品的销售。

7、举办定期和不定期的市场营销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会。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养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方面的人才,提高企业素质。

8、协助政府开展对各种要素市场的管理和指导。

9、积极发展同省内外、国内外有关协会、社团和企业的交往,组织企业到省外、国外考察市场和参加营销活动,广泛开展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

10、对省内各地区市场营销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11、完成省政府和省经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条件

凡在我省从事工业品生产、销售、供应的工交、商贸、物资、邮电企业以及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科研、教学、新闻宣传等单位,不受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的限制,承认本会章程,向本会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3、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获取有关信息资料;

4、对向本协会提供有关信息和服务者,根据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按规定给予一定的报酬或奖励;

5、有退会的自由。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3、随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的信息资料、调查报告、工作建议、研究成果等;

4、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七条    凡违背本协会宗旨或在一年内不履行会员义务者,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确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选举产生理事会;

3、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

4、修改协会章程。

第九条    在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理事会每二年召开一次,理事采取协商推选的办法产生,每届任期四年。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协会工作计划;

3、领导所属的机构开展活动;

4、审定和推荐有关经营管理、销售、市场建设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先进经验、先进事迹材料等;

5、推荐和表彰在营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会员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    理事会休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正副秘书长。为更好地推动协会工作的开展,常务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常务理事会职责

1、执行理事会决议;

2、贯彻执行协会活动计划;

3、提出各种需要理事会讨论的议案;

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5、召集理事会会议;

6、提出增补调整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建议名单;

7、讨论、批准会员入会、退会事宜;

8、领导和指导协会秘书处的工作。

第十一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协会设秘书处,在秘书长、副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省经贸委市场流通处内。

第十三条    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常务理事担任。设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实行聘任制。由主任委员提名,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并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营销网络,以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本协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各地区和省级有关部门可对口成立相应协会。

第十五条    本协会因故需要终止活动时,必须由理事会或会员代表联名提出,颈会员代表大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社团管理机关核准并办理注销登记后,方能终止。协会终止活动前,要指派专人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第十六条    会员要求退会,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即可退会。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2、举办各项事业的收入;

3、有关团体、单位的赞助;

4、政府资助。

第十八条    协会经费开支几管理办法

本协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秘书处配备财务

人员专管。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或秘书长指定的副秘书长审批,定期向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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