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玩具协会简介

  北京玩具协会成立于一九八二年二日,隶属北京市经济委员会,现有理事、委员单位一百多个。协会是由北京地区从事玩具生产、科研、销售、教育的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经济团体,是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行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地位。

  协会宗旨是:为政府和企业双向服务,推动北京地区玩具事业的发展。

  协会任务是:

  (-)在政府、行业和企业之间发挥参谋、桥梁、纽带作用;

  (二)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规划与建议;

  (三)促进横向经济联系;

  (四)开拓本市和国内外玩具市场;

  (五)为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供咨询服务;

  (六)开展国内、国际玩具行业的交流与台作;

  (七)组织国内外玩具展销会、订货会、博览会;

  (八)开展民间传统玩具、益智玩具的挖掘、整理、编著、出版工作;

  (九)开展玩教具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组织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

  (十一)承办政府、会员单位委托的有关事项。

  协会成立以来,在前任会长宋汀,林佳楣及现任会长孙书仑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均取得很大成绩,受到国内外各界的较好评价。

  现在,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在政府和各方面的关怀支持下,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力开拓为发展北京玩具事业做出新的努力。

  北京儿童玩具协会自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一九八三年二月由当时的北京市市长主持在市委召开关於建立北京玩具中心专业机构的会议。会议确定:即日建立北京玩具中心专业机构,机构人员编制为二十人,并决定在玉渊潭宋庆龄儿童科学公园内兴建玩具城。

  为了实现中央书记处关于“全党全社会都要关心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号召,促使社会各界关心玩具的生产。科研和经营,使北京市玩具的生产、科研和经营更好地为我国儿童少年健康成长贡献力量,北京儿童玩具协会於一九八二年一月六日成立。协会推选了名誉会长、正副会长、顾问、常务理事、理事和正副秘书长。

  玩具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增补协会理事。还经常召开常务理事会,向常务理事们汇报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北京玩具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在兆龙饭店隆重举行。会议选举出了新一届领导成员,这届理事会的显著特点,一是实现了领导干部年轻化,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玩具企业界人士在协会领导班子中的主导地位,体现了以产业为主。以从事玩具生产、销售、科研、教学的企事业单位组成协会的主体,在八十六名理事中,企事业单位占有七十个席位,在二十三名常务理事中,企事业单位拥有十八名,特别是新当选的七名领导成员,平均年龄只有四十九岁,其中五位是北京玩具的骨干企业领导,这样就为北京玩具协会真正办成行业协会;创造了先决条件。

  新当选的七名领导成员是:

  会长 孙书仑 北京佳艺玩具公司总经理

  副会长(常务) 王振荣 市政协委员高级经济师

  副会长 张福兴 北京玩具研究所所长

  北京玩具检测中心站站长

  副会长 张振中 北京世元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会长(秘书长) 刘燕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文化处副处长

  副会长 刘景来 北京泰森玩具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会长 金英德 北京英豪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玩具协会章程职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北京玩具协会。

  第二条 本会由宋汀、李昭等人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 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宗旨:团结北京地区玩教具生产、科研、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本会的有效工作,发展北京玩教具产 业,开发先进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科技含量,拓宽产品市场,不断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玩教具的 需要,为玩教具企业服务,为儿童和青少年服务,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

  第四条 本会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 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 本会挂靠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接受该业务主管 部门的领导,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六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开展工作,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自成实体的道路。

第二章 任 务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1.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北京地区玩教具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为企业的技术引进、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及科学管理服务;

  3.开展学术交流,组织专业培训,开发人才,收集信息,促 进产品调整结构,帮助企业提高水平;

  4.发掘、整理、研究、出版民间传统玩具,开发、引进、研 制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现代新型玩具,特别要研究推广有利于儿 童身心健康的玩教具和中老年玩具;

  5.开展对外交流,发展同国外海外热心玩教具事业的团体和 个人的友好往来与合作;

  6.开展政府委托的有关玩具行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各届常务理事会根据实情况提出实施基本任务的具体方案 拟定中期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吸受收单位为团体会员,吸收个人为个人会员,实行入 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1.团体会员资格 凡从事玩教具研究、生产、销售的合法单位或组织,承认并遵守 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2.个人会员资格 凡热爱玩教具实业、从事玩教具研究、生产、销售的合法人员, 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3.人会退会手续 具备会员资格的团体或个人加入本会,应提出书面申请, 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即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书和本会章 程一份。单位法定代表人,即为团体会员单位代表。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 过,收回会员证书,终止会员资格。 会员非自愿性追会,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 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收回全员证书。 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的权利

  (1)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3)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专业活动,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2.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积极参加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

  (2)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不得以协会名义自行从事非本会委托的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会常务理事及其他领导的产生体现民主集中的原则,经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每三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常务理事会是理事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代行理事会职责,向理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连任不超过二届。

  第十四条 理事会

  理事会的职责是:

  1.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2.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监事会;

  3.审议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

  5. 通过重要决议;

  6.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7. 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会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为有效会议,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成员 表决的事项为有效决议。理事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常务理事 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

  1.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2.决定名誉会长、顾问;

  3.确定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

  4.委托副秘书长和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

  5.审批会员;

  6.提出下届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

  7.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8.制定本会的中、近期工作计划;

  9.讨论通过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本会的一般变更;

  11.召开理事会并报告工作;

  12.接受监事会提出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 接受其监督;

  13.其他职责。 常务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为有效会 议,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的事项为有效决议。

  第十六条 本会的日常工作由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负责。

  第十七条 本会的法人为常务理事会。本会的法人代表为会长或秘书 长。 第十八条 监事会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向理事会负责。 监事会的职责是:

  1.选举产生监事长;

  2.出席常务理事会;

  3.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团体登 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4.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 度开展活动;

  5.对本会成员违反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6.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7.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常务理事会并监督 其执行。

第五章 资产与财务

  第十九条 本会资产不论如何获得,均为共有财产,只能用于促 进和发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事业,除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会 员为本会服务应取得的报酬及房租外,不得以利润、股息等直接 或间接的方式,支付。转移给本会会员。本合资产依照国家和行 政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l.会费收入;

  2. 政府资助;

  3.科研项目及产品开发收入;

  4.服务性收入;

  5.经济实体收入。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编制 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 受理事、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发展社团经济获得的收入,百分之七十用于发展符合本会宗旨的事业,百分之三十用于本会的日常管理。事业费和管理费分别进帐。

第六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变更程序

  1.本会章程、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部门等重大变更,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变更报告,提交理事会通过;

  2.涉及登记证书及其他登记内容的一般性变更,由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3.原经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审批内容的变 更,均需向原审批部门和机关申报,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终止程序

  1.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提交理事会通过;

  2. 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4.本会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理事会通过并经社团行政主管机关核定批准后生效。

分支机构北京益智玩具研究委员会

  北京益智玩具研究委员会的宗旨是:宏杨中国益智文化,开展对中国益智玩具的研究,团结广大益智玩具专家和爱好者,开发益智玩具产品,沟通玩具专家和厂商,促进中国益智文化与世界的交流。

  委员会主任:余俊雄 系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编审

  委员会副主任:周伟中 九连环专家

  委员会副主任:姚毓智 益智玩具厂经理

  研究会目前有会员数十名,分布在北京、上海、西安、兰州、山东、无锡等地区。会员中有大学教授、研究所研究员、报刊和出版社的编辑和记者、青少年活动站教员、民间艺术家和专家、玩具厂经营公司经理和益智玩具爱好者。

  益智玩具研究委员会已开展的活动有:

  (1)专题研究:中国古典益智玩具的渊源、品种、玩法技巧和发展等;

  (2)展示:2000年12月31日在北京端门城楼举行了"北京传统·益智玩具大展",大展结束后部分展品在北京东直门内东羊管胡同103号北京玩具协会长期展示;

  (3)交流:已有会员赴美出席在亚特兰大召开的第四届"马丁· 加德纳趣味数学年&会"和在洛杉矶举办的第20届国际智力玩具年会;

  (4)出书:拟出版一套"中国经典益智玩具丛书";

  (5)收藏:动员会员收集民间益智玩具和有关资料;

  (6)出版不定期的《益智玩具信息》内部小报,供内部交流。

  益智玩具委员会的活动得到美国"中国古代智力游戏基金会"的支持,并定期进行交流合作。

  益智玩具研究委员成员名单

  主任:余俊雄 副主任:周伟中 姚毓智

  徐 庄 付起凤 李寸松 汪耆年 麻国钧 李毓佩 郭正宜 史一京 吴硕辛 周雷

  王学峰 郭 亮 秦筱春 顾汉良 任景旭 韩思慎 顾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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