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违法行为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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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社会团体印章,是用以确定社会团体身份的主要标志,为社会团体公示其存在以及进行法律活动所必备。社会团体如果涂改《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的事项,比如涂改其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区域或者活动资金,实际上是通过欺骗的手段来逃避监管以达到其不法的目的,这是必须予以禁止的。而社会团体如果将其登记证书或者印章出租、出借给他人,他人就可能利用该社团法人的名义进行不法活动,这就给违法甚至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要严加杜绝。社团违反此项规定的,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至撤销登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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