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对社会团体的经费和收入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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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的经费和社会团体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是社会团体的资产的组成部分。《条例》规定了社会团体的资产不得被侵占、私分或者挪用。那么,作为社会团体资产的组成部分的社会团体经费和收入,也同样不得被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社会团体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取得的合法收入,是指社会团体在使用经费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时,其活动本身又有可能带来新的收入,这种收入将作为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成为新的经费,被重新投入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这种循环往复不论进行多少次,都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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