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筹备期间不得以独立的社团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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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批准筹备的社会团体,未经成立登记的程序取得合法的地位,不具备民事主体的资格。因此,在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期间,不得以独立的社团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只能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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