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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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是保证社团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促进其宗旨确定的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团体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民事义务的必要物质条件。社会团体的资产获得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有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

  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有:(1)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交纳的会费;(2)有关部门的资助;(3) 国内外捐赠;(4)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5)社会团体举办的经济实体上交的税后利润;(6)其他合法收入。根据我国目前社会团体的实际,成立全国性社团应有10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地方性社团和跨行政区域的社团应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成立基金会,基金数额的最低限按国务院关于基金会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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