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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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根据其业务活动的需要及规模、经费、财产状况,应配备相应数量、专业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以保障其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社团专职工作人员主要是指专门从事社团工作,由社团以自有资金解决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其他正式工作的人员。社会团体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兼职工作人员或反聘、借调一些人员在社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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