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准税最低税率下调 进口高等级棉花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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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行5%至40%滑准税,对滑准税率低于5%的进口棉花按0.57元/公斤从量税计征。这是财政部2007年12月26日发布的《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中有关滑准税的最新指示。

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口棉花放弃了原有旧税率制度,而是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行6%至40%滑准税。2008年新滑准税政策是在对2007年滑准税政策进行调整后确定的。调整的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最低税率下调一个百分点,由原来的6%至40%下调到5%至40%。二是将公式系数Pt由8.8调整为8.686,α为2.526%不变。三是对于完税价格高于11397元/吨的进口棉,0.57元/公斤从量税计征

总体看,此次税率调整的基调是对中高等级进口棉征税成本下调,中低等级的税率基本保持不变。最大的特点是保留了2007年方案的一些特点,即取消了所谓的“进口棉到港保底价”,但在2007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征收固定关税的概念。新的滑准税调整方案与2007年方案在具体实施上,基本将外棉价格分为三段区别对待:进口棉价在44美分/磅以下的,进口棉成本基本不变;在45至70美分的,新的税率比旧的低约130元/吨左右的成本;进口棉价70美分以上的,价格越高,较2007年方案相比,进口成本越低。

专业人士分析认为,相比2007年,2008年滑准税整体下降,进口棉价格就会相对便宜,必然压制国内价格,再加上只用开信用证就可以购买外棉,180天的还款期可以大大缓解中国纺织企业资金短缺带来的困境,那么购买国内棉花就会相对减少。所以新滑准税政策出台后将对国内棉价产生利空影响,但对国际棉价则利多。近段时间行情也可能将随着滑准税政策浮出水面而有所变化。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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