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欧纺织贸易将保持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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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初,长达40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取消,使我国被长期压抑的部分纺织产品增长潜力在短期内得到迅速释放,对欧美出口呈激增态势。这一局面引起了欧美的高度关注,之后经过磋商,中欧、中美分别达成了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对我国输欧10类纺织品、输美21类纺织品实施出口数量限制,从而缓解了中欧、中美的纺织品贸易摩擦。

如今,为期两年的中欧纺织品协议即将到期,协议到期后是否会出现类似2005年的出口暴增局面,2008年中欧纺织贸易形势如何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近期,经过中欧双方的积极努力,达成了新的贸易监管政策——“双重许可监督制度”,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2008年中欧纺织贸易局势明朗起来。可以预见,通过中欧双方的双向监管、我国对输欧纺织出口企业的资质限制以及进出口商对贸易问题的理性应对,2008年中欧纺织贸易将保持平稳过渡。

一、“双边监控”加强信息监测,提高反应速度

10月9日,我国商务部和欧盟委员会就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重新达成协议,现存的10种中国输欧纺织品的配额限制将如期于2007年底结束,输欧纺织品不会再有数量上的限制。与此同时,中欧双方将启用为期一年的“双重许可监督制度”,对T恤衫等8类敏感产品实施双边监控,即中方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末为止。

“双重许可监督制度”的实施将便于中欧双方对敏感产品的数据信息搜集及监测,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反应速度。一方面,一旦出现个别产品出口波动或异常,我国将发出预警信息,适当减少出口;另一方面,欧盟也将有权单方面采取进口管制措施。双向监管协议的达成在一定程度上舒解了欧方对2008年中欧纺织贸易格局会出现混乱秩序的顾虑,也是中欧纺织品贸易向自由贸易方向过渡的重要基石。

二、资质标准构建出口门槛,稳定贸易环境

为了稳定中欧纺织贸易环境,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经过多次研究协商,共同发布了《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该标准提出了六条资质标准共同构成了输欧纺织品企业的门槛。

这六条资质标准包括:在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纺织品出口贸易二年以上;依法纳税的一般纳税人;上年度输欧纺织品对欧盟出口1万美元(含)以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方面连续三年没有违规行为;符合有关商会、协会的有关行业自律要求等。

据了解,根据这六项指标,大约有近万家企业具备对欧出口资格。该标准的提出一方面为出口欧盟的纺织企业创造了公平的贸易环境,另一方面也可防止出现小型企业大量低价出口而带来倾销风险。

三、进出口商理性应对,客观看待贸易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领域贸易摩擦的逐渐升温,我国纺织出口企业的应对能力也不断提高。如今,我国的主流纺织出口企业已经步入理性出口轨道。尤其是今年以来国家为了降低过高的贸易顺差,不断调整外贸政策,促使纺织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附加值。纺织企业也都积极调整出口节奏,理性接单,舍弃很多利润微薄的产品加工订单,使得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增幅出现回落迹象。据统计,今年1~9月,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98个百分点。

另外,欧盟进口商在经历了2005年进口激增事件后,也积极调整进口渠道,广泛与东南亚等纺织产业发展迅猛的国家或地区签订订单,以分散经营风险。据统计,2006年我国对欧盟(25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增速比2005年下降了33.62个百分点。

当然,2008年的中欧纺织贸易还将面临知识产权、技术壁垒等诸多贸易争端,但总体而言,通过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的共同努力,2008年中欧纺织贸易将保持平稳过渡。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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