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试点用“排污总量”限制小火电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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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近日颁布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实施意见,将对小火电企业展开全面核查,并试点用“排污总量”限制小火电的发电量。
据陕西省环保局介绍,“十一五”后期陕西省规划火电项目将与各区市、各发电企业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挂钩,并加强对在役电厂污染排放指标的管理和动态监控。同时,研究试点通过排污总量限制发电量的管理办法,对于已用完年度排污总量的电厂将通知电力调度部门停止其电力调度。
此外,陕西省要求火电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同步建设高效脱硫除尘设施,在役燃煤机组要加快脱硫设施的改造工作,对安装脱硫设施但未达标排放的燃煤机组不执行脱硫机组电价。
据了解,陕西以电力、水泥行业“上大压小”为突破口,通过制定发电调度、补偿安置、排污取水交易等配套政策,已关停总计110.1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