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吉林省调整矿工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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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吉林省将重新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井下采掘工津贴调整为20元/工。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为:在吉林省煤炭企业井下作业的职工,不包括露天煤矿职工。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下井工作且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包括: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井下津贴:井下采掘工,20元/工;井下辅助工,15元/工;安检人员及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5元/工;班中餐补贴:6元/工;夜班津贴:前夜班:6元/工;后夜班:8元/工。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