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船闸完建期下行运煤船凭证过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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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5日开始,所有通过三峡船闸下行的煤炭运输船舶将凭证过闸。届时,没有通行证的煤炭运输船舶,将不能在港口装煤,海事部门也不予办理出港签证,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不予办理船舶过闸手续。
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准,9月15日起,三峡船闸进入为期一年的完建期,完建期船闸只能单线运行。为保障船舶正常有序航行和库区经济的发展,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决定,在三峡船闸完建期间对下行运煤船舶过闸实行通行证管理,并于日前颁布了《三峡船闸完建期煤炭船舶过闸通行证管理办法(暂行)》(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湖北、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五省(市)经委(经贸委)将会同交通等部门组成各自的审批小组,并根据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月度通行证数量,依照各自制定的申领办法免费发放,实行一船一证,通行证单航次有效。
通行证的发放将贯彻“公开、透明、均衡”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方法,确定月度发放数量。过闸运煤船从煤炭收、发货人手中领取通行证后,凭证在港口装煤,办理出港签证时应向海事机构出示通行证。过闸时,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将收回通行证并交由国家发改委核销,并对运煤船舶过闸艘数和载货量进行月度统计。
据了解,根据近年来的数据统计,三峡船闸在完建期间基本能够满足上行货物运输过闸需求;而下行货运需求约为每年2600万吨,单线船闸运行只拥有年1600万吨的通过能力。煤炭占三峡船闸下行运量的79%,对过闸运煤船舶实行通行证管理,限制部分运煤船舶过闸,可以基本满足其他货物的过闸需求,而且便于操作、经济性好。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的统计核算,三峡船闸完建期间,每天可保障约2.9万吨煤炭过闸,并对这些船舶进行例行检查,没有通行证的船舶一律不得过闸。
当坝区出现大量船舶待闸时,长江航务管理局将统一采取应急联动措施,沿江海事、港航管理部门将控制进出港船舶的签证数量,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将按照先到先过、兼顾船闸效率的原则,做好各类船舶的过闸工作。
据悉,为减轻三峡坝区通航压力,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还要求各有关单位组织好化肥、钢铁、煤炭等物资利用铁路分流,积极引导重载汽车滚装运输分流。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