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规范煤矿入井人员考勤定位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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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使煤矿企业按许可能力、按入井定员组织生产,从源头上控制井下作业人员,防止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要求全省煤矿加快煤矿入井人员考勤定位系统建设,并于近日下发通知,对系统建设工作提出规范要求。通知要求,为防止劣质产品流入煤矿和产品品种太多带来的管理不便,由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监狱管理局组织对煤矿入井人员考勤(定位)系统的生产厂家(不包括代理商)进行比较筛选,优选厂家范围,各市所辖煤矿由县(市)在优选厂家范围内组织企业择优选购。各企业要坚持比质比价,择优选择,要从技术参数、技术性能、人体防护安全、运行可靠性、系统升级、价格、售后服务及技术前瞻性等方面进行比选,选定生产厂家。要优先选用本安和防爆兼本安系统以及其它性能先进的产品。厂家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品(计量器具)合格证”、“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和“MA标志证”等有关证照,考勤(定位)系统必须能够联网运行。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