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炭管理办法》2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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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遏制煤矿生产安全隐患,本市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非法开采煤炭、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举报,举报有功人员将受到奖励。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郑州市煤炭管理办法》将从今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规定:煤矿要为井下从业人员办意外伤害保险;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煤矿必须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煤炭实行授权经营;
举报非法开采有奖等。
《办法》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经市煤炭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上的,不得少于从业人数的5%。煤矿企业必须把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向全体职工及其家属和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