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
http://www.ica.gov.cn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陕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日前,陕西省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06〕126号),确定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延安炼油厂、永坪炼油厂)、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甲醇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等8家企业为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试点单位,为陕西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出示范。
《通知》要求各试点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提出的10项一级要素和51项二级要素的具体规定,抓好落实,争取2007年6月底通过考核机构的达标考核。
《通知》同时要求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尽快确定开展标准化活动的试点企业名单。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