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4月1日起输日货物要在包装上加除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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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日本农林水产省在对进境木质包装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其进口植物检疫法规进行修订,并将于2007年4月1日生效。

福建检验检疫局人士说,2007年4月1日及之后运抵日本的货物,其木质包装应在入境前按规定的技术指标实施热处理或溴甲烷熏蒸处理,并在木质包装上加施除害处理标志。符合要求的木质包装,入境时日方不再实施检疫查验;而未加施处理标志、或标志不清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则无论是否随附木质包装植物检疫证书,均需在入境口岸按程序接受日方检疫官的进境检疫查验。若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则视收货人的要求,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销毁或退回处理。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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