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向近1/3乡镇煤矿下达“关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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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前对第一批71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下达紧急“关闭令”,要求整顿关闭的矿井占这个省乡镇煤矿总量的近1/3。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基 本完成所辖区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经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严格审查,目前已颁证矿井326对,对12对矿井决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经 逐一核实,对证照不全拒不停产或无证生产的矿井,已被关闭又非法生产的矿井, 明停暗开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71对矿井, 坚决予以关闭。这些矿井包括济南12处、淄博35处、枣庄20处、泰安、潍坊、肥矿和淄矿各1处,最后关闭期限不得超过今年年底。山东省安监局要求相关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对通报矿井进行关闭;相关部门要吊销煤矿的所有证照;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拆除电源和地面设施,炸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貌;遣散从业人员。同时,山东省安监局还对22对矿井建议进行资源整合。1998年前山东省有各类生产矿井1000多处,通过专项治理整顿,已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626处,取消了3万吨以下小煤矿。今年一次性关闭71对矿井是近几年较为集中的一次。山东省安监局副局长韩芳岐表示,四季度山东将加强矿井安全监察,发现顶风而上、逾期不关或关闭措施不落实的,将提请当地政府联合执法,确保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并高度警惕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问题。此前,山东省安监部门就发现历城区孙村镇徐马村已经关闭的煤井,今年5月份出现违法进行复采的现象。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