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修订“保健食品标签标准提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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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向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发出修订“保健食品标签标准提议草案”的TBT通报(通报号:G/TBT/N/KOR/95)。
内容概述: 提案修订如下:
-“保健食品”的声明或保健食品的标志应当贴在主要的显示面上。
-根据有关产品名称标签的保健食品法规,如果食品类型以产品名称中最大字体至少一半的尺寸被标明在产品名称附近,使食品类型在主显示面板上引人注目,则保健食品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类型(如生育酚)可不必包括在产品名称中。
-不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原料可标明功能成分的总量或每标准单位的指示成分。
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 2005年10月24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