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产业(2004)100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
参加第一届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和展览会有关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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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

为引进先进技术和服务产品,学习、借鉴经营管理经验,探讨我国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推动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银监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第一届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和展览会”(以下简称服务业大会),将于6月30日—7月3日在北京举行。现将参加国际服务业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业大会的主要活动

(一)开幕式和论坛。6月30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主题报告会暨开幕式。大会期间围绕金融、物流、旅游和中介服务4个主题,在中国大饭店举办4个主题论坛和20多个专题论坛。

(二)展览。6月30日至7月3日在北京展览馆举办展览会,主要展出国内外金融、物流、旅游、中介等服务业的技术、服务产品和有关成果,介绍有关服务业项目。

二、参会要求及说明

请各地发展改革委(计委)主管服务业工作的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服务业大会(赠票安排参见附件一),并根据本地服务业发展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城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有关部门、企业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服务业大会的有关论坛、展览、交流活动。服务业大会由北京市贸促会承办,有关参会具体事宜,可直接与北京市贸促会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一)。请各地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将参会回执表(见附件一)于6月23日前传真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产业政策司,传真电话:010-68535606,010-68535705。

联系人:孙叔宝 010-68535606,13801191882

孙明辉, 010-68535605,13801041086

附件:一、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和展览会参会须知

二、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和展览会参会指南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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