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焦炭出口格局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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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疆口岸办了解到,今年1-6月份,新疆国有企业出口焦炭3.2万吨,集体企业出口焦炭2.5万吨,合计占出口总量的1/4。这标志着新疆焦炭向中亚出口的经营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多年来,新疆国有企业焦炭出口一直受到有关政策的限制,私营企业占据着出口焦炭的主导地位。从今年开始,新疆对焦炭出口政策进行了调整,放开国有企业焦炭出口权,从而改变了私营企业垄断焦炭出口的局面。同时,企业出口的方式也发生了改变,阿拉山口欣克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口岸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自建煤焦化厂,开始自营生产出口。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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