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采取七条措施协调煤电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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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山西省政府在太原召开“保电煤供应、保电力生产”大会,研究制定“煤电互保”措施。靳善忠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保证省内电厂用煤,省政府提出七条措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做好电煤供应工作;坚决制止乱收费,为省内电煤供应创造良好环境;恪守合同,积极组织发运,保证铁路电煤的正常供应;层层分解,责任到矿,切实做好公路电煤供应;实行煤电互保,明确奖惩政策,调动供煤地区和企业的积极性,加强调度,及时调控,确保应急措施及时有效。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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