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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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是我国污染最严重的大城市之一,特别是去年,污染指数名列全国47个重点监测城市的倒数第一。为改善大气环境,石家庄市决定在加快用煤大户烟气脱硫设施建设的同时,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300万吨以上,保障重点用煤单位优质低硫煤使用率在40%以上。

据监测,二氧化硫是石家庄市区大气中的首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超出国家二级标准的1.5倍。为此,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以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为重要内容。为保障这300万吨优质低硫煤的使用,石家庄市计划采取九项措施:严格控制用煤单位燃用高硫煤,制定了市区重点用煤单位使用低硫煤年用量的固定标准;县城建成区禁止燃用煤泥;清理整顿煤炭市场,坚决取缔无《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煤炭经销场所;环保部门负责对煤炭经销和用煤单位的煤质进行监督抽查,督促煤炭使用单位推广使用优质煤炭;工商部门对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并负责查处无照煤炭经营场点;市内各区政府负责二环路内“城中村”优质低硫煤推广工作,并把工作落实到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对使用6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单位,推广集中配煤;有关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辖区内认定1-2家集中配煤厂,扩大优质低硫煤的供应渠道。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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