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在大中型市场推选先行赔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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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抵制假冒伪省商品,保障老百姓放心消费,河南省将在全省大中型市场内全面推行先行赔付制度。

所谓先行赔付制度,是由经营者向市场开办方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在日常经营中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当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如果责任在经营者,市场开办者要对消费者实行先行赔付,以此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前,河南省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5000余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工商部门在合省33个省级文明诚信市场试行了先行赔付制度。即由市场主办单位与商户签订责任书,商户除保证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外,还要向市场主办方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当商户和消费者发生纠纷并且责任在商家时,市场主办方可先从商户的保证金中对消费者实行赔付。

河南省工商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说,先行赔付制度在省级文明诚信市场和部分大型市场试行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该制度将在全省大中型市场推行。

(中国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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