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将大力推动夜间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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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市财办《关于加快发展青岛市市区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餐饮休闲、文化娱乐、购物和旅游4大板块,在市内七区分别形成一个夜生活的消费中心,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夜间生活环境,逐步引导和吸引市民走出家门,打造青岛“不夜城”。《意见》同时还确定了夜间经济近期、远期和总体环境三方面目标。

一是到2004年底,在市内七区启动6处夜间餐饮休闲消费街区,发展有益健康的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和演艺场所100家,办好10处文化活动广场;启动6处购物街区,规划培育10处夜市,初步形成青岛市夜间消费和休闲文化、娱乐场所的基本框架。

二是到2008年前,在香港中路及沿海一线、中山路、台东、人民路、李村、黄岛香江路,形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吸引力强、富有青岛滨海城市特色的夜间消费区。

三是通过实施区域亮化美化、延长商业服务企业和公共交通的营业时间、开展夜间促销和文化娱乐活动、加强治安管理等项措施,为经营企业和消费者打造一个亮化美化、人气兴旺、丰富多彩、消费活跃的夜间经济环境,使青岛市居民逐步养成夜间消费意识和习惯,企业开展夜间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明显提高,使夜生活成为拉动青岛市消费市场的重要力量。

(中国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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