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要求做好执业资格培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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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国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商会)执业资格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商会科[2004]16号《关于加强执业资格认证管理的通知》精神,中国商业联合会于2004年4月28日发出《关于做好执业资格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商会培训部(以下简称培训部)负责组织行业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考前培训,制定培训规划、负责培训项目调研及培训项目设计,组织和审核相关培训大纲、培训教材编写工作,负责商会下属培训机构的审核认定和建设工作。

二、以商会名义举办的各类执业资格培训项目,每年分两次向培训部立项,由培训部统一规划安排。项目立项时,需向培训部提供培训方案,包括目标、对象、师资、教材、时间、收费标准等,培训部将根据商会的培训规划、承办单位的资质条件和相关行业标准拟定或制发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并在年初、年中行文公示。

三、列入商会统一规划的执业资格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方可申领并向参加培训结业合格者颁发《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合格证书》。

四、《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合格证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编码,加盖“中国商业联合会”印章,作为参加执业资格培训正式结业的有效证明。

五、《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合格证书》分初、中、高级三种,与初、中、高级《中国商业联合会执业资格证书》相对应,是申报《中国商业联合会执业资格证书》的重要选择条件。

六、《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合格证书》由培训部负责管理;有关事宜由培训部负责解释。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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