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酒类专卖管理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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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属特殊商品,关系到消费者健康和国家财政收入,为多数国家所重视。目前,我国酒类从生产、流通到消费都存在诸多问题。为寻求解决办法,财政部科研所等单位近日在吉林省延吉市召开了国家恢复酒类专卖管理课题研讨会。与会代表认为,解决酒类问题,靠地方现有管理方式和手段难以胜任,国家恢复酒类专卖管理刻不容缓。
出席研讨会的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地级市的酒类专卖管理部门负责人。代表们认为,酒类行业地方专卖法规或规章不统一、机构不统一、隶属关系不统一,专卖区与非专卖区矛盾突出,以致在全国范围内形不成统一的大市场。多年来酒类生产盲目发展,能力严重过剩;流通企业过多过乱,竞争混乱无序;制假贩假活动猖獗,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酒税流失严重,每年达数百亿元;为数众多的小酒厂粮食消费严重,也加剧了供求矛盾;洋酒大量涌入,民族酒业受到了摧残。大厂受小厂冲击、纳税的受偷税的冲击、名优受假冒伪劣酒冲击,是酒类行业的现实写照。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只靠地方专卖管理难以担此重任。
代表们一致认为,各地为恢复和实施酒类专卖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地方专卖作用的局限性,至今尚未在全国形成酒类专卖管理的大气候。因此,与会代表强烈呼吁,国家应尽快恢复酒类专卖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国家财政收入。同时,引导酒类生产和消费,完成政府对酒类产销实行宏观调控的职能,尽快实现酒类行业与国际接轨。
研讨会上许多代表呼吁,现在是到了解决酒类专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结束酒类专卖管理系统“下面子孙满堂,上面没有爹娘”的不正常局面的时候了。代表们认为,国家恢复酒类专卖管理,目前最为迫切的是要做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紧组建国家酒类专卖管理局,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独立的专卖管理体制。这是恢复酒类专卖管理的前提和保证。二是尽快制定国家酒类专卖管理法律、法规,立法刻不容缓。管理无法可依,是造成酒行业诸多问题不能根治的最根本原因。当务之急,首先由国务院出台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用一段时间完善、充实,再上升为法律。这不仅填补了我国入世之后对外合作中酒类存在的“法律空缺”,而且为确立专卖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酒类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提供法律保障。
(中国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