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抬高农药产业准入门槛
http://www.ica.gov.cn
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农药委员会6月28日消息,全国农药产量最大的江苏省将对新上农药企业和农药企业组织生产坚决实施核准制和生产许可证制,并制定标准严格执行。
江苏农药产量位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总量五分之一,生产企业有200多家,但多数是小而散,产品重复,生产能力和产量过剩。尽管如此,由于国家农药销售渠道逐步放开,一些看好农药市场的的小企业还在不断涌入。为此,江苏省决定通过执行'两制',加大对新上马农药企业和农药企业组织生产的控制,并为此制定了具体标准,从严掌握。
江苏省要求,在从事农药生产需经核准及首次申领生产许可证时,分装企业工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加工、复配企业工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原药生产企业工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对从事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等20种农药产品生产的企业,将停止受理其新增农药生产的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对从事敌敌畏、乐果、辛硫磷等60种农药产品生产的企业,因国内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现有装置开工不足,除非有重大技术进步,一律停止受理其农药原药的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对从事15种农药产品生产的企业,新增生产装置能力原则上不低于以下规模:甲胺磷3000吨/年,嘧啶磷或甲基嘧啶磷1000吨/年,喹硫磷1000吨/年,菊酯类杀虫剂50吨/年,杂环类杀虫剂100吨/年,丙草胺500吨/年,异丙草胺500吨/年,磺酰脲类和磺酰胺类超高效草剂50吨/年,二苯醚类除草剂300吨/年,含氟二苯醚类除草剂200/吨,精恶唑禾草灵200吨/年,恶草酮300吨/年。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