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布关于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质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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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3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了关于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质的法规。该法规适用于和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或会把其成分传递到食品上的材料和物质,包括与食品接触的活性及智能材料和物质。包装材料不得把其成分传递到食品上,导致人类健康受到危害或使食品成分发生不可接受的改变或气味、味道发生变化。
该法规在原法规基础上引入了活性及智能材料和物质,活性材料用来延长保存期限或用来保持、提高包装产品条件,智能材料用来监控包装食品或食品周围环境条件。在标识信息中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活性及智能材料和物质的相关信息。该法规提出有关追溯方面的规定,以便对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中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和物质都能被识别、跟踪,该规定自2006年10月27日起适用。该法规列出的材料和物质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和物质、粘合剂、陶瓷、软木、橡胶、玻璃、离子交换树脂、金属和合金、纸张和木板、塑料、印刷油墨、再生纤维素、硅、纺织品、清漆和涂层、蜡、木头。
包装材料和物质在食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对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质都制定了详细的法规,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在此,提请出口欧盟的食品生产企业关注这方面的信息,对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具等食品接触物的安全性给予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加强食品包装接触物质安全性的研究,另一方面要选择符合欧盟要求的原料作为包装物。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