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实施有关禽类规范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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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由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发布实施的《禽类屠宰加工技术规范》和《鲜、冻禽类商品流通技术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将从源头为上海市民食用放心肉禽增设一道质量安全保障。
禽类一直是上海市民喜爱的佳肴,近年来,全市对禽类及其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市每年禽类商品消费量已超过1亿羽,并继续呈逐年上升趋势。全市现有规模不等的家禽屠宰场约30多家,但布局和设施却不尽合理,其中一些小型屠宰场规模小、条件差、设备简陋、人员专业知识缺乏,给本市家禽产品的卫生安全留下了隐患。与此同时,禽类商品在流通环节的不规范操作行为也时有发生,也直接影响了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禽类屠宰加工技术规范》和《鲜、冻禽类商品流通技术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分别规定了禽类屠宰加工应具备的基本技术条件、工序操作规程、食品卫生、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以及鲜、冰鲜、冻禽类商品流通中采购、运输、贮存、分发、再加工和销售等各环节的技术规范。如《禽类屠宰加工技术规范》规定,禽类屠宰加工厂应选址“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以及畜禽养殖场”。又如《鲜、冻离类商品流通技术规范》规定,“禽类商品应凭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流通”等。
有关专家认为,这两个地方标准是根据上海实际情况,并参考了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的,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其发布和实施,规范了家禽屠宰和流通的各个环节,促进了行业技术进步,对从源头上确保禽类商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有效预防禽流感,积极推进上海“食品放心工程”,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国质量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