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确保粮油产品“两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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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粮价波动,防止粮食经营中发生以次充好、以劣充优、掺杂使假的情况,4月份以来,江西省在全省开展了进一步加强粮油产品质量管理的活动,并就此情况向全省粮食系统发出通知,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粮食行业主管部门和粮食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要深入粮食企业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执行好米、面、油实行“QS”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各地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通过监督进一步做好粮油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眼下,梅雨季节已经来临,为加强粮(油)情检测,确保储粮安全,江西要求各粮油加工企业要加强对加工原粮的选择,建立原粮质量检验制度,做到严把原粮进口关、严把产品质量关,出厂成品计量准确,包装规范,质量合格。
通知要求在少数地方粮源偏紧的情况下,要严格防止在粮食经营销售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防止在商品粮油经营中不法行为的发生。粮食部门对正常调运粮食,必须附发货明细表、检验报告单。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陈化粮进行管理,对储存三年以上的粮食调出时必须经有鉴定资格的粮油质检部门作陈化鉴定,严防陈化粮或劣质粮作为口粮流入市场。
目前,江西省已连续三年开展了“放心粮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通知还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对已被认定的“放心粮油”加工企业,要认真做好粮油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安排好粮油加工,真正使政府和人民群众“两放心”。
(中国质量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