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流取缔4家非法炼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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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福建省清流县依法取缔了4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炼油厂。
这些炼油厂利用废旧轮胎进行非法炼油,他们多在深山建窑,一般不易被发现,炼油中产生的臭味、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尤其是用于冷却的废水,一个小厂往往污染一条小溪,使原本清澈见底的小溪漂浮着油渣等杂物,水中的生物几乎消失殆尽。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