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渝东天然气探矿权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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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中旬,国土资源部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和江汉油田有探矿权重叠的鄂西渝东地区天然气勘查作了裁定,明确了探矿权的归属。

  四川盆地东部的云阳—石柱地区紧邻鄂西,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原四川石油管理局)于1988年获得其中的万县地区的区域评价权,并于1991年升级为具有排他性的区带勘查权。1996年矿产资源登记时,云阳—石柱地区的西部登记为万县地区区带工业勘探区块,东部登记为方斗山—龙驹坝地区评价勘探区块。19989月,江汉油田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3个配套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以方斗山—龙驹山地区评价项目为依据,申请云阳—石柱地区勘查项目,面积约4656平方公里。

  江汉油田于19989月在云阳—石柱地区申请龙驹坝、乌龙池、礁石坝和茨竹垭4个项目,其中礁石坝项目的部分区域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申请的勘查项目重叠,乌龙池项目除部分区域重叠外,还进入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已获得探矿权的忠县—丰都勘查项目。江汉油田申请的4个项目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申请的云阳�石柱项目重叠,重叠申请面积175平方公里。

  鄂西渝东地区天然气探矿权依法应归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由于石油企业重组改革时未明确矿业权随企业走而产生了遗留问题。为了加快这一地区的勘探,国土资源部4次组织双方协商,在详细调查鄂西渝东地区矿产资源勘查的历史、现状、各自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后,又充分听取了这两家单位解决矿业权争议的建议方案,才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作出了裁决:云阳—石柱地区(包括乌龙池、礁石坝在内)的天然气矿权归西南油气田,龙驹坝、茨竹垭等的天然气矿权归江汉油田。

(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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