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一法四例”今年可望出台。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交通法制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交通部有关方面的负责人表示,今年交通部将进一步加强交通立法工作,加快交通立法步伐,以适应全国交通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和我国入世后交通法制面临的新形势。除继续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港口法》的审核修改工作外,还将抓紧进行《船舶法》、《船员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争取《港口法》今年一季度提交审议,今年上半年出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年内出台《道路运输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根据交通运输、建设市场开放的进程和步骤,清理、修订和完善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
去年我国交通立法工作成效显著,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基本完成了《港口法》、《国际海运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审核修改工作,其中《国际海运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以部令公布交通规章11件。到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交通部分别制定颁布交通法律3件,行政法规42件,规章约630件。与此同时,地方交通立法工作也有较大突破,有的填补了我国交通立法某些方面的空白。
(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