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的目的是赚钱不是创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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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在全国各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中,大都有一条对出口创汇企业的相关规定。比如报载河北某市规定,“对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可从企业当年新增的增值税地方留成的25%中返还给企业60%”。有的甚至规定,“对出口创汇企业,政策规定每出口创汇1美元,由地方同级财政给予0.05元人民币内陆运输补贴”。凡此种种,俯拾皆是。而每年,各地也都在进行诸如“十佳创汇企业”等一类的评比。

  创汇固然可喜,但在种类繁多的创汇企业评比时,却很少听说奖励“赚钱最佳企业”。其实,一味地提倡和奖励创汇企业这种做法,还依旧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的产物。计划经济时代,外贸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创汇,而在创汇的前提下,是否赚钱就退到了次要的地位。有时创的越多,赔的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出口补贴。在WTO环境下,这样的出口必然会遭到进口国的倾销指控。

  世贸组织的原则就是打破各国间的贸易壁垒,希望通过公平竞争和自由选择,使资源在世界范围内优化配置。配置优化的基础是发挥各地生产的比较优势,让世界各国的消费者能够买到最便宜的商品。简而言之,价格低就意味着具有比较优势,所以出口能赚钱就是发挥了自己的比较优势;进口能赚钱就是利用了别人的比较优势,因此进出口只要赚钱就符合了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反过来讲,进出口如果赔钱,那就违反了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因为赔钱对企业不利,对国家不利,进而对消费者也不利。对国内贸易而言也是如此,政府如果阻碍能赚钱的买卖成交,是一种对国家利益的伤害,就像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做的一样。

  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企业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极大化。面对入世环境,我们应该转变观念,加快企业改造,增强核心竞争力,使企业的工作重心转到营利能力上来,不要再为“创汇”之类的光环而丢西瓜捡芝麻。

(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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