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行业机构规范企业行为

http://www.ica.gov.cn  

  日本的食品产业中心和食品产业中央协议会于6月13日公布了《食品企业行为规范和指导方针读本》。这个文本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确保安全为出发点,提出了食品生产企业及其相关者应该遵守的基本的行为规定的要点。为了确保实施效果,它强调行业龙头企业应带头实施,起到示范作用,并提出应设置权限明确的执行部门。

  在雪印公司牛肉伪装事件发生之后,日本农水省发出指示,要求紧急着手制订《食品企业行为规范和指导方针读本》。为此,日本食品产业中心在4月份成立了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17家大型食品企业为核心的“食品企业行为指导方针研究委员会”,在参考欧美企业情况和征求了一些特定企业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行为规范的基本条例,并要求各企业以此为基准,灵活运用,从而制定出适合于自己企业的行为规范条例。

  该《读本》特别是对食品企业规范自身行为提出了8项要求,即提供安全的食品和服务;为使顾客满意和放心付出最大的努力;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积极应对环境问题等。它以根本性的改革、情报交流和保护环境为特征,诸项列举出了具体化的行动指导方针,并对食品企业业务上的关键点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读本》要求高层经营者率先从自我做起,详细掌握相关情况。同时,实施这些措施会触及公司内部体制的配备,需要设置能够有权检查运行情况的新的权力部门。

  通过对违规行为和事故进行内部通报,提出应对措施,及时纠正,从而避免在企业外部扩大影响。为了做到这一点,需要建立透明度高、能够及时通报信息的组织机构,同时还需要保持畅通的信息渠道。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