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所有电信服务年底将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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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都要实行明码标价。
通知规定,电信服务可采取通告、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价目表、资费手册等方式明码标价,也可以互联网查询、多媒体终端查询、语言播报、话费清单等方式标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话信息服务的,应当公开各类信息服务的项目和价格,在基本通话费之外另行收费的其他服务项目,应当公布其服务项目的价格。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省物价检查所负责对全省电信业务经营单位电信服务明码标价方式进行监制,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制作,价格违法举报电话为“12358”。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供,来源:北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