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中国电信市场怎么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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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一些国家在签署《基础电信协议》时作出的开放许诺,以及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谈判有关中国电信市场开放的协议,基本上可以勾画出加入WTO后中国电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基本框架:

  增值电信和寻呼领域:中国加入WTO之际,外商可以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企业中拥有30%的股权;从2002年开始,外商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以及成都、重庆、大连、福州、杭州、南宁、宁波、青岛、沈阳、深圳、厦门、西安、太原和武汉14个城市的企业里的股权可增至49%;到2003年,外商可拥有股权50%,且没有地域限制。

  移动通信领域:加入WTO之际,外商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企业中可拥有25%的股权;2002年,外商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和14城市的股权可增至35%;到2004年,外商可增加股权至49%,且没有地域限制。

  国内和国际固定电话领域:到2004年,外商可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企业里拥有股权25%;到2006年,外商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和14城市企业里的股权可增至35%;到2007年,外商的股权可增至49%,且没有地域限制。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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