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起社会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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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 WTO 之后,政府的职能必须发生相应的转变。社会学家的共识是:“一个有效的政府,必须是一个有限的政府”。各级政府机构改革之后,剥离出来的权力和职责,一部分要交还市场,一部分要交还企业,一部分要交还社会,这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从未有过的机遇。民间组织如何面对入世的新形势,首要的前提是政府营造一个适合民间组织迎接机遇和迎接挑战的宽松的环境。政府以往的管理是封闭式的、静态的管理,所以民间组织的能量难以释放。这与民间组织发展不成熟有关,也与计划经济式的管理模式有关。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民间组织的管理仍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没有管理就会无序。现在应该重新审视以往的管理法规,那些不适应入世后新形势的法规应该尽快进行修改,或者制定出适应新形势的法规。政府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一方面要为民间组织创造一个能自由运作的宽松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也要培育民间组织,使之强本固体。只有这样,民间组织才能担起社会赋予的职责。为此,要从三个方面做起:
  树立规则意识。 为适应 WTO 的运作方式,必须要树立规则意识,一方面是要遵守政府的管理规则和相关法规,同时还要懂得 WTO 的运行;没有规则意识和法制观念,就不可能参与WTO的运行。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差,是我国传统文化观念影响的结果,也是本位主义、部门利益的表现。法律、法规和规则是指导人们行为的准则,更是社会有序的质的规定性。为了能够在运作中获得成功,必须要学习、懂得和能够正确运用 WTO 的规则。因此,树立规则意识,一切按规则办事是我们民间组织的领导者、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
  树立文化主体意识。 民间组织涉及到许多文化领域,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面对西方文化。随着文化商品的贸易,如电影、电视剧、电子出版物、报纸、图书等文化商品的贸易,西方人的文化观、人生观、价值观甚至腐朽没落的文化观念就会随之而来。这样,我们一方面要有一个开放的心态去正视它;另一方面要用民族文化主体性意识去审视它。这就要求我们对自己的民族文化有一个科学的、全面的正确认识,要坚持和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同时对于西方文化也应该有一个科学的、全面的正确的态度,要有博大的胸怀和胆识,真正把西方优秀的科技和文化加以吸取,但不能不加分析地吸收。取人之长,舍己之短;扬我之长,去彼之短。凡人家好的东西、优秀的东西,我们都要虚心学习;我们自己优秀的东西也绝不能放弃。西方有少数人,把我国的儒学文化当成敌人,他们企图用西方文化来征服全世界。如果我们在西方文化面前丧失了民族文化的主体性,我们就成了西方文化的奴隶,就不能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就完全背离了我们加入世贸组织的目的。
   尽快完善和强化自身。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组织发展迅速,但是存在着先天不足。目前,不少民间组织的组织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有的甚至办公的地点都不确定,缺乏基本的活动经费等。民间组织必须要尽快完善和强化自身。要加强组织建设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加强管理,作好组织准备和实力准备,以面对新形势。不能用散兵游勇的方式去面对强大的对手,更不能打无准备之仗。因此完善和强化自身是民间组织的当务之急。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陈德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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