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的沿革及其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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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商会作为政府与工商企业问的中介组织将发挥十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商会也应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目前我国商会组织的现状远远不能适应上述要求,如何尽快发挥商会的重要作用,解决好制约商会发展的各种问题显得极其重要。

  一、历史上我国的商会组织

  商会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我国的商会萌发于春秋,时称“肆”。至隋、唐时期,形成了商会的雏形,曰“邦会”。至宋代称“行户”。明清时期谓“行会”、“公所”、“同业工会”等。至清朝末年,新兴的民族工商业者登上商业舞台,要求设立一种能够协调商业各行业的管理机构,以适应商品经济日趋发展的需要。清光绪二九年(1903)清政府设“商部”,并颁布了《商会简事》。清光绪三十三年(1007)清政府在京师设商务总会,各省设立分会,各地相继设立了专门领导各“行业”或“同业工会”的半官方机构--- 商会,谓“商业公所”、“商务工会”、“商务公所”。至此,商会组织迅速发展,遍及全国各行各业。

  民国初期,在商业较繁荣的城市,商会组织机构已比较完善,内设会长、专职秘书、会计和勤杂人员。商会会长多为当时商界权威人士充任。并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会议议事制度,设有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等名誉职务。商会的会员大会,分定期与临时会议两种,均有执行委员会召集。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或经会员代表十分之五以上者请求,或监察委员函请召集。

  民国时期,商会隶属县政府和国民党县党部直接领导。商会的职责由政府以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 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了《商会法》。 1929年民国政府颁布了《工商同业工会法》,此法规定各行业的“行会”、“公所,’、“会馆”等均在本法公布之日起改为“同业工会”’,归当地商会组织领导。 1938年国民党政府在公布《修整商会章程准则》中明确规定,商会“以图谋工商业及对外贸之发展,增进工商业公共之福利为宗旨。民国时期商会的职责范围包括:落实政府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征税;调解行业内部纠纷;组织内部互助,解决行户困难;向政府反映商会的意见;维护行业利益,对外进行交涉;掌握行业经济动态。

  稳定和充足的经费来源是民国时期商会兴盛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当时,商会的经费分会费与事业费两部分。会费由商会会员缴纳,每年分期或一次交清。缴纳多少以同业公会为单位按其所属行业资本总额以及会员名额为摊收依据;非会员的收费标准,按各行业资本额大小每年一次分摊。事业费由会员大会议决,经政府校准在所辖范围内筹集。商会的预算、决算及工作报名,经会员大会议决,报县政府转呈省政府备案。

  新中国成立后,旧商会被解散,在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商会存在和发展所依赖的市场经济已不复存在,对工商业的管理职责全部由政府部门承担起来。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各级各类商会从无到有,逐渐发展起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决定了新时期商会的功能、任务较之旧商会将有明显的不同。研究新时期商会组织的发展趋势,需要将其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内,站在经济全球化的角度,充分考虑高度信息化、知识经济的时代潮流。

  二、发达国家商会的作用

  发达国家对商会的作用十分重视,商会的地位相当高,它不同于一般的行业协会甚至较有些政府部门的影响还要大,一些国家的商会会长直接由总统担任。商会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如日本商会有权决定成员企业的销售额,决定行业的生产经营方向和企业的改建、扩建、扩大再生产,有权关闭效益差的企业等。发达国家商会作为行业的代言人在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制止违法竞争,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忠实地贯彻执行政府的有关法令法规,阻止企业的违法经营及时向政府反馈经营状况和重要经济事项,接受政府的指导并向政府反映企业的呼声。具有相当高的权威性和决策性,发挥了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目前我国商会的现状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商会组织尚处于发展初期,商会的作用远远未得到发挥,有的尚处于刚刚组建阶段,有的虽已组建但工作难以开展。首先还没引起政府重视,未得到企业的认可,因为商会还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手段,企业的重要决策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依赖于政府,企业将商会看作一般的民间组织不予理采。其次是由于商会的职能尚未到位,还未被社会所承认,致使商会发展会员单位的工作难以开展,更谈不上发挥作用。最后是商会的自身建设相当薄弱,思路不清晰工作力度不大,工作难以开展。目前我国商会的现状与我国历史上的商会组织和目前国际上的商会组织形成了很大反差,这种差距的加大势必会影响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和发展步伐,欲尽快改变我国商会目前的现状,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各级政府应提高认识,切实重视商会工作,赋予商会必要的职能。在当前政府机构改革中有关部门迟迟不愿将分流出的职能移交社会中介机构,仍由政府有关部门包揽,形成既管又不管,管又管不过来或管不好的局面,影响了商会组织工作的开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商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商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级政府必须站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视角,摆布商会的位置。赋予商会必要的职能并以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将政府管不过来又管不好的职能分流给商会管理,加快与国际商会接轨的步伐。

  四、商会组织应具备的职能作用

  借鉴国际商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市场要求。我国的商会组织应为政府和成员单位提供双重服务调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生产与消费的双重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参与制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制定行规行约,推动行业自律,平等竞争。三是组织商品交易活动,指导流通市场有序发展,推行新型营销方式和新兴商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四是承担国家对流通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在报政府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五是开展行业检查、行业评比活动。六是承担行业的科研管理、质量管理、质量认证、、质量监督,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参与企业资质审查。七是负责流通企业统计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组建行业信息网络。八是组织国际合作与交流,协助会员单位开拓国际市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营销策略和资金、项目等,为了尽快发挥商会的职能作用,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解决好商会工作人员的各种实际问题,调动积极性,制订有关规定,使商会形成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独立开展工作的新机制。

  五、商会工作展望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随着我国正式加入WTO将迫使我国的经济管理模武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市场规则商会的地位将会非常重要。在国际商贸交往中将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通过与外国商会开展合作交流,开发引进利用国外的知识、技术和资金等资源,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商会作为行业代言人在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实施反倾销反补贴,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将发挥积极作用。另外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失业人员将会增加,社会矛盾将日趋突出,商会将成为公益事业的重要力量。为化解社会矛盾在政府、企业和公民之间建立起沟通和对话机制,商会将在维护社会和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各级政府对商会组织的不断重视和支持,商会将得到迅猛的发展,职能作用将日益得以发挥。商会组织内将会培植一批大而强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在相同产品市场上拥有最大的市场占有率,在价格调整、新产品导入,市场覆盖面及促销密度等方面占据优势,从而可大大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使商会的凝聚力和权威性大大提高。

  随着各地商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商会将成为成员单位的信息交流中心,逐步建立起全国性商业信息网络平台,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手段,广泛收集、加工和传播有关的经济、科技尤其是市场信息,让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社会财富,在国内外激烈多变的市场竞争中为成员企业提供最快、最有价值的信息,使之赢得商战良机,提高企业竞争力。

  随着商会的不断发展壮大,将紧扣经济时代的脉博,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提高成员单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现代管理水平。组织行业内生产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运用。将会迅速建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成员单位的交流平台,推动科技与产业的有效对接,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推进培养开发高层次管理人才,提高国际人才竞争力。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商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开放的国内国际舞台和历史机遇。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照国际准则,在各级政府的大力关怀支持下,我国商会组织将会得到快速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聊城市商会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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