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关于调整理事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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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货商业协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和百货行业的发展需要,经第四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理事单位的意见。内容如下:
  1.理事会由在行业内有一定代表性、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一定经营规模、热心行业工作的会员代表组成。
  2.理事会的组成将扩大零售企业的比重,吸纳同业态的有代表性的零售企业进入理事会。
  3.吸纳地区性行业组织代表(即已形成规模的、行业工作开展比较好的省、市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进入理事会。
  4.吸纳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独资、合资、民营、厂商代表,及对本行业经营管理和策划等方面有一定研究和经验的专家、学者等进入理事会。
  具体办法:
  1.副理事长、常务理事提名、推荐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可以进入理事会的会员名单。
  2.协会总部拟对全体会员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情况,结合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的提名、推荐,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拿出调整理事单位的具体方案,提交四届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中国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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