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身建设,实现职能转变,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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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糖业协会成立十年来,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为会员企业服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基础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及广大会员单位的认可与肯定。

一、中国糖业协会围绕行业发展所做的几项工作和基本思路

(一)、联合打击食糖走私,维护国内食糖市场秩序。

针对1995年初以加工贸易名义走私进口食糖的问题,中国糖业协会从国家利益的大局出发,以维护国内制糖行业、保护糖农利益为突破口,召开多次行业内会议,安排部署工商会员企业监督检举食糖走私违法行为,并通过信息反映的形式向国务院等有关部门提出“严厉打击食糖走私犯罪活动,拯救我国糖业”的建议。中国糖业协会的情况反映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朱镕基、吴邦国、李岚清、邹家华等分别批示,要求“组织力量,严厉打击”。为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食糖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中国糖业协会积极参与了“打击食糖走私联合调查组”的工作,并与海关总署调查局签定了“关于合作打击食糖走私违法活动的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的要求:中国糖业协会及时向海关总署提供食糖产业政策,国内食糖生产、进出口及国内外食糖市场供求情况,并对加强海关管理提出建议;鼓励协会会员提供走私线索,及时向海关总署提供食糖走私违法情况。海关总署调查局及时向中国糖业协会通报国家和有关部门对进口食糖的管理政策,食糖进口管理规定的变化情况;对中国糖业协会提供的走私线索及时作出分析,部署查缉,严厉打击,并反馈结果。

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国家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首先是暂停对食糖加工贸易的审批,清理正在执行的合同,限定加工复出口的期限;海关总署对一年来的加工复出口合同及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复查。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使一度猖獗的食糖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净化了市场,对促进中国糖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我国糖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步伐。

制糖工业是农工高度一体化的特殊产业,经过五十年的发展,已经完成了低水平自给自足的发展阶段。由于发展初期的指导思想是满足国内食糖市场供应,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弊端,例如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行业布局不合理以及总量相对过剩,这些问题与矛盾严重制约了制糖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导致自1995/1996—1998/1999年制糖期,连续四年出现全行业亏损,亏损额近100亿元,不仅企业经营困难,农民收入也持续下降,产糖区的经济发展受到极大的影响。通过认真的总结与分析,中国糖业协会认识到:要解决这样的矛盾,必须从行业结构的调整入手,一是关闭破产一部分规模小、技术水平落后、浪费资源的生产企业,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发展规模糖业,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迎接入世后的挑战。为实现这样的战略目标,结合国家有关的政策,中国糖业协会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了有关的政策建议,在国务院、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

1、完成《全国糖业结构调整、关闭破产糖厂方案》的编制工作。用近一年的时间,对全国18个产糖省区糖业生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编制完成了《全国糖业结构调整、关闭破产糖厂方案》,提出从优化行业的区域布局入手,使一些原料缺乏、不宜种植糖料的传统食糖产区逐步推出制糖行业,对主产区规模小、资产负债高、亏损严重且扭亏无望的糖厂实施关闭破产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为实现糖业结构调整需要的若干项政策措施,上报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于2000年8月下发了《关于制糖行业结构调整部分企业关闭破产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从此揭开了糖业结构调整的序幕。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通知》的精神。在文件下发执行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国糖业协会积极配合国家经贸委的工作,先后对18个省区的近100家破产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全行业上下共同的努力,在中央、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构调整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进入关闭破产企业名单的150家制糖企业中,已经有79家进入破产程序,其中44家已经破产终结,其余的71家(除6个企业拟退出破产名单外)都在积极地进行破产的前期准备工作。随着糖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进行,全国食糖生产能力得到了有效控制,结构得到优化,食糖市场出现转机,在经历四年连续亏损后,1999/2000制糖期实现了全行业扭亏为盈,当期实现利润近7亿元,2000/2001制糖期全行业实现利润17亿元,利税总额近40亿元,更主要的是兑付了多年来拖欠农民的糖料款近60亿元。

结构调整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地区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别,在文件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中糖协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了在执行文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制约糖业结构调整的两大关键因素:一是要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保证国内食糖市场的稳定,特别是防止食糖价格的大幅度波动,防止在利益的驱动下,个别关闭的糖厂死灰复燃;二是要合理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企业的破产费用,主要是职工安置费和多年来企业拖欠农民的糖料款。这两个问题如不能很好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到结构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此中糖协通过正式文件及利用内参等多种形式提出了政策性建议:希望国家在结构调整资金方面予以支持,特别是对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费,要通盘予以考虑;各省区的主要领导要兑现承诺,妥善解决农民的“白条”问题;为防止真逃债、假破产的现象发生,国家要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确保专用设备的就地销毁,破产企业厂消人散。今年初,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糖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糖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糖业结构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促进结构调整工作的进行,中国糖业协会积极主动地配合全国总工会的工作,对破产企业进行重点调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问题,寻求解决办法。糖业结构调整是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是保证中国制糖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我们将坚定不移的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加大加快步伐,争取使我国制糖行业早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3、落实朱镕基总理关于要研究规模糖业问题的指示精神。结合行业调整的实际需要,中糖协与国家经贸委密切配合,深入到全国几个主产糖省区,认真听取地方政府部门的意见,总结现有企业集团的经验教训, 特别与广西自治区的7个制糖企业集团进行了座谈,充分肯定了在集团内部实现资产一体化、资源合理配置、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的一系列成功经验,并整理出书面的材料上报国务院等有关部门。

国家经贸委正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鼓励、推动我国大型制糖企业集团的发展,以增加制糖行业在市场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限产限销糖精,扩大食糖消费,造福消费者。

在中国糖业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协会把限产限销糖精的工作列入了本届理事会的重点工作之一。糖精的甜度是蔗糖的500倍,我国是世界上糖精生产与消费最多的国家,糖精在食品行业的不规范使用,不仅侵蚀食糖市场、影响制糖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限制糖精的生产与使用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为了给国家限制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的生产使用提供决策依据,中国糖业协会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7个省区的14家糖精厂逐个进行实地考察,对国内外糖精生产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的、有说服力的资料,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国务院领导及有关决策部门反映。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朱镕基总理多次做出批示,“必须坚决关闭和限制向国内市场销售的糖精厂,并妥为善后。一定要坚决、迅速、果断,毫不留情。此事对食糖工业、农业和农民以及全国人民都大有好处。不惜付出代价也要办成这件事。切切!” “坚决实施,严格监督,妥善安排职工”,几位副总理也分别就限产限销糖精问题做了明确的指示,在国务院领导的亲自关怀与支持下,国家经贸委最终确定了关闭9家糖精厂的方案,使全国糖精生产能力从原来的每年4.9万吨,压缩到1.84万吨,年产糖精由2.9万吨左右,降低到1.6万吨。为加强糖精生产销售的管理,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糖精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的规定》,为规范糖精生产销售行为提供了法律保证。 

自从有关的文件下发以来,中国糖业协会配合国家经贸委对关闭破产的糖精厂的生产情况进行多次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糖精生产企业及组织利用一些媒体发表了一些反对关闭糖精厂的文章,并致信国务院有关部门,企图阻止糖精厂的关闭和糖精的限产限销工作。对此,中国糖业协会做出了积极的反应,从维护糖农、制糖企业及全体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以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为指针,利用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糖精使用泛滥的事实及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坚定不移地推进糖精厂的关闭与限产限销工作。今年初中糖协协助国家经贸委,在当地政府、经贸委、工商管理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上海制药六厂望新分厂通过变更企业注册等手段违规生产糖精的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封存了部分产品,吊销了企业的营业执照。到目前为止,除1家外,其余的8家糖精厂已经全部停产。

为配合关闭糖精厂的工作,从1999年开始,中糖协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先后对北京、上海、广东、郑州、石家庄、天津等地区市场的部分饮料及含糖食品进行了多次抽查,共抽检4大类近200种样品,中国消费者协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抽检产品使用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的情况,同时对消费者提出消费警示,在市场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对伪劣产品的生产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最近,根据国家经贸委有关部门的建议,国内保留的五家糖精厂在北京连续召开了两次会议,决定由中国糖业协会作为召集人,成立“全国糖精生产销售工作协调组织”,进一步规范糖精生产企业的产销行为,严格执行七部委文件精神,进一步清理整顿非定点生产企业,严厉查处违反规定超量生产、超范围使用的不法行为,把糖精限产限销工作落实到实处。

关于培育行业协会发展的几点感受和建议。

我国的行业协会正处于起步时期,培育行业协会的发展是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环节,作为行业协会的上级主管部门,国家经贸委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培育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应该联合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这样的行业协会同盟组织,体察下情,反映行业协会的共性问题,争取政府的支持。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清楚的认识到,中国加入WTO以后,行业协会要应对全球性的挑战,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行业协会职能也必须转变,在政府机构调整、行政人员精简过程中,绝大部分行业协会承担了分流人员的任务,使得协会成立之初的行政色彩比较浓,其自身的凝聚力源于过去的某些行政职能,使得某些行业协会一直充当“二政府”的角色,而在行业协调、行业自律、国际交流、国际合作以及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反映行业实际问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因此,面临新的形势,认真研究行业协会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培育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下面结合中国糖业协会工作中的具体情况,提出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地位要明确

目前我国的所有协会,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工、商领域的行业协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其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大政方针政策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就以中国入世谈判为例,恐怕没有哪个协会参与了具体条款的最终确定,而谈判结果(如:进口配额量、配额内关税水平、行业的保护措施等重大问题)对行业协会也是保密的,这样的协会靠什么去研究国际市场?靠什么去维护行业利益?前些时候,在深圳召开的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全国理事会上,工经联受国家经贸委委托起草了《工商业行业协会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建议国家经贸委尽快完善并上报国务院批准,这将对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起到积极作用。

职责要分清

随着政府管理经济模式的变化,政府从分配指标、批准项目、审核文件的微观工作中解放出来,根据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状况,制定鼓励发展重点行业的财税、货币等政策,其背景材料主要来源于行业协会,相关重大政策也是根据行业发展的现状而制定。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必须体现服务意识,以追求行业和会员利益的最大化为根本目的,会员利益就是行业利益,行业利益就是国家利益。服务于政府是为了谋求更多的政策支持,是发展壮大行业的需要。行业协会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行业统计数据,完成临时交办任务,无权参与宏观政策(特别是关系到行业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为政府提供单向、被动服务的模式不会长期持续下去。

基础要打

除了职能要转变以外,行业协会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协会自身建设问题,人员结构不合理、办公条件差、服务效率低是制约行业协会发展的内在因素。行业协会能否在关键时刻承担起保护企业正当利益的重任?能否保证政府某些职能的顺利转移?这是关系到行业协会发展的大问题,除了协会搞好自身建设以外,政府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中国特色的行业协会,要过渡到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那样的纯粹企业联盟,还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要使其更好的为国家宏观调控部门服务,国家应提供必要的条件,如协会法律地位的确定,人员编制的明确,办公条件的改善、会费收缴标准的修订、会费税收政策等,以增加行业协会的经济实力,完善自身建设,使协会能集中精力,研究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宏观决策当好参谋。

(中国糖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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