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会组织建设的五条经验和商会组织的四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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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2002年5月15日在洛阳召开的全国商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常务副会长张庶平介绍了目前各地商会组织建设的五条经验和组建商会的四种模式。

各地商会组织建设的五条经验是:(一)转变职能,加大改革力度。北京市商委明确将更多的政府职能加快向商会转移,并调配年富力强的干部,加强商会的工作;部分省在机构改革中设立在经贸委内的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已开始向商会转变。上海市最近新建了一批行业协会,同时加大了对原有行业协会改革调整的力度。为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管理,专门成立了行业协会管理署,制定了《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二)分专划细,组建专业协会。比如,天津市商业联合会通过综合调整、分专划细,已经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市商业各主要行业的组织体系。今年初又相继召开了市音响行业协会、中小供货商协会、摄影行业协会的筹备成立大会,使专业协会总数达到35个。(三)辐射全区,组建各级分会。如无锡市商业联合会积极组织建立各县市商联会和各区商联分会。上海也形成市、区、街(镇)三个层面的商业社团组织。(四)拓宽领域,发展各类会员。如武汉市商业总会积极拓宽发展会员领域,积极发展社会商业、民营企业和外地驻汉有实力的供应商,使会员单位显著增加。从许多地方协会会员的组成看,都突破了系统、部门、地区的界限,体现了社会性;突破了单一所有制成分界限,国有、民营、私企、三资企业都在自愿基础上成为协会一员,体现了民间性;各种所有制成分的企业负责人入选协会领导班子,体现了代表性。(五)加强交流,召开跨区例会。如京津沪渝穗等城市商会的定期工作例会,对促进商会组织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各地组建商会的模式看,目前大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种是建立独立的社团组织,由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担任会长。如北京、天津、上海等直辖市,由于在改革中都保留了市商委,所以都是由商委领导兼任商会会长。这种模式的好处是便于政府主管部门与商会工作的协调。第二种是依托大企业集团(公司)组建商会。如江苏、山东、湖南、浙江等省,在改革中成立了省商业企业集团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就由企业集团(公司)的领导兼任会长。这种模式的好处是商会的工作经费比较有保障。第三种是商会有独立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如广州市商业总会。第四种是依托事业单位组建商会。如吉林省商会与省商业经济研究所合署办公,纳入事业编制,使用事业经费。这后两种模式的好处是商会工作人员比较稳定,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总的看,目前我国商会的组织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或初级阶段,许多重要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和规范,各地商会的组织模式和运作方式还在探索之中,工作中还有不少困难和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前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还没有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当中来,各级政府部门还没有把协会建设当作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许多地方还是将商会作为安排分流人员的一种临时措施。二是商会与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能还没有理顺。许多流通行政部门不该管、无力管、应该交给协会管的事情还没有转到商会来。三是商会的工作经费、机构编制和人员安排问题没有解决。政府的有些职能转过来了,但商会人员的后顾之忧没有消除。四是流通产业的综合性协会较多,彼此之间以及商会与专业协会的关系没有理顺。比如工商联的民间商会、贸促会的国际商会、外贸的进出口商会,以及全国性和区域性商会与其代管的专业协会的业务有相当部分交织重叠。

他指出,上述种种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还是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现有行业协会组织和发展的好坏与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密不可分。重视并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应从提高认识入手。充分发挥商会组织的作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入世挑战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作为从事商会工作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商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定信心,做好工作,推进改革。

(中国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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