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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电力施工企业改革情况调研报告”的通知
中电建协 [2002]05
号
http://www.ica.gov.cn
各有关单位:
我会于 2002
年 3
月下旬,对内蒙古电力施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深入的调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指导下,内蒙古的电力施工企业,在深化改革中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了关键的一步,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和可喜的改革成果。企业在新的制度下运作,表现了应有的活力和信心,他们改革的实践经验,对有关单位和电力施工企业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作用,为此,我会将这次调研形成的材料印发给各有关方面,以供参考。
附件:内蒙古电力施工企业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二
OO 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内蒙古电力施工企业改革情况调研
一、抓住机遇推进改革
内蒙古电力施工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以下称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区电力公司)的支持和指导下,开展并顺利进行的。
4 家企业于
2001 年
3 月先后开始改革运作,至同年
10 月改革告一段落。
4 家电力施工企业,已全部改制成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在新的机制下运行已有半年多时间,企业普遍反映,由于改制,企业员工的观念有了明显的转变,企业管理机制在不断更新,加上区电力公司的大力支持,卸掉了包袱,减轻了负担,企业表现出了应有的活力,改革迈出了成功的关键一步。
早在 1998
年 9
月,区政府以文件形式转发了区建设厅“关于国有及集体建筑企业滦化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
2 年左右的时间,按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完成建筑业企业所有制体制的调整。以企业改制为手段,彻底解决产权问题,经过
3 至
5 年的时间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重塑市场主体,转换经营机制,使企业成为完全独立的法人实体”。
1999
年 12
月区经贸委印发了“关于授权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国有资产的通知”。上述政府文件的印发,为内蒙电力施工企业改革铺平了推向前进的道路。
之后, 2000
年 2
月,区电力公司印发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基建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所属施工企业改革提出了具体措施和部署。此前,区建设主管部门也提出了要求,对不进行改制的建筑施工企业,将进行严格地市场准入限制,归纳起来叫“先改制后就位”(指企业资质就位)。这也是推动企业改革的强制力。
二、指导思想明确改革措施有力
区电力公司公在有关文件中对施工企业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相应措施。
1
、制定了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对电力基建施工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压缩企业规模,保留精干队伍,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加强横向联合,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规模效益,将企业改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
2
、具体实施意见
l
)所属施工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重新核定定员,由公司派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建立职工竞争上岗机制,下决心做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再就业工作,调整人员结构。
3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突出制度创新。
3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改革要积极稳妥。因企制宜,讲求实效。
4
、为施工企业卸包袱减负担,合理承担改革成本。
1
)帮助清理拖欠企业的工程款,解决企业减人资金,企业减一人区公司给一万元。
2
)施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区电力公司进行单基数统筹。
3
)下岗人员每人每月发生活费 300
元,其中区电力公司补贴 200
元,两年后另行确定补贴方案。
4
)协助企业与地方政府部门协商,解决企业办社会的各种问题。
5
)为缓解企业施工任务不足矛盾,决定将系统内发、供电检修、技改等工程项目,向施工企业邀请招标。
6
)对施工企业工龄满 30
年的男职工和满 25
年的女职工,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内退。
7
)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对有利于安排下岗人员再就业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等多项支持施工企业改革的措施。
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区电力公司为施工企业清欠工程款约
1 亿多元;为企业减员支付
3900 万元;为下岗、内退职工每年支付
548 万元;为离、退休人员每年支付社会统筹费用约
2095 万元。
三、关于施工企业改革工作及问题
电力施工企业,改制前都是国有独资企业,企业改制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解决企业资本金一元化改为多元化的问题。其中如何确定国有资本金的出资人代表,在内蒙电力施工企业改制中,经历了一个过程,最终还是在区经贸委行文授权委托下,由区电力公司作各有关企业国有资本金的出资人代表。由区电力公司向各企业派出董事长(兼总经理),掌握企业的经营管理,区电力公司与施工企业保持了资产纽带关系。
1
、企业改制的基本过程
根据内蒙古有关电力施工企业提供的资料,企业改革的基本过程是:
1
)企业决策层统一思想,形成企业改制的总体思路。他们认为,面对日益开放的市场,企业没有灵活的经营机制,科学的管理,企业便没有实力可言,参与市场竞争也只是空话。应使企业每一位员工都能认识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没有产权制度的变革,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就无法解决深层次矛盾,企业就难以生存和发展。
2
)做好改革的准备工作。一是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界定,对企业不良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处置,为企业资产评估做好准备。
3
)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内蒙几家电力施工企业,这项工作做的比较周密,下的功夫大,可以说用上了各种可行的办法。比如说自愿离职给予补偿、规范下岗再就业、内退、协商外调、企业开办再就业基地、离岗培训、继续办理汀薪留职、取代临时工、符合条件的提前退休等。
2
、企业改革的基本过程
1
)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改革申请;
2
)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企业资产评估;
3
)申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评估结果;
4
)制定企业改革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改革的原则、目标、企业发展规划、企业股本金结构、企业组织机构设置等);
5
)制定公司章程。主要内容有:
·公司名称;
·公司宗旨和业务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金额;
·股东名称及住所;
·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的机构设置: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权限;
·董事会、监事会、职工持股会产生及任期;
·股权转让条件和程序;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章程修改原则等。
6
)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提供企业注册申请、主管部门批文、公司章程、资产报告、验资报告、原公司的营业执照等。
四、关于职工持股及职工股的管理。几个公司职工持股情况不同,职工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 %以下,本金由企业百元产值含量节余等存量资产构成。职工持股会由公司工会作为社团法人(应进行社团登记,取得相应扰照)组成,代表公司持股职工按公司章程规定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参与公司管理。对企业职工所持股份进行托管运作。
公司职工所持股份的核定原则,是根据职工的工龄、职务(岗位),工资等因素确定的。如某公司规定的职工持股方案是工龄占
35 %,工资份额占
35 %,岗位职务占
25 %,余
5 %股份用于机动,主要用于奖励有特殊贡献的职工。
职工所持股份各公司章程规定有一定区别,有的规定不转让、不买卖、不继承。根据职工岗位变动进行动态管理。
公司制订有“职工持股实施细则”。
五、关于职工持股会
职工持股会制订章程,章程要由有关机构通过和批准。章程规定了职工持股及持股会有关原则。以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会章程为例,对有关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持股会章程共七章三十条。
(一)总则
1-4 条
(二)持股会的资金来源
5-6 条
(三)持股会筹资、投资原则
7-8 条
(四)持股会的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
9-19 条
(五)会员股份转让和股分管理
20-26 条
(六)解散和清算
27-28
条
(七)附则
29-30
条
该公司持股会章程规定,与另外一个公司有所不同,会员所持股份可在本公司内部相互转让,但转让份额不得超过个人原始持股的
50 %,并须理事会批准。
会员因离退休、解除合同或死亡,必须作退会处理。对所持股份按本章程规定进行处理。
六、涉及电力施工企业改革的几个具体问题
1
、职工持股难以量化到个人。改革的几家企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具体量化下去(分到职工手上)一是缺乏相应的政策和规范的标准;二是担心引发新的矛盾。
2
、职工股不量化到个人难以体现企业新制度的优越性,职工见不到改革的实惠,也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长此下去,也会影响到改制企业的规范运作,因此这是一个从实践和制度上应当继续探索的问题。
3
、改制企业仍然是国有资本金占大头,进行控股,这是难以避免的。因为企业职工无力出资购买企业国有的股份,在有关政策上也缺乏明确的规定。这就又弓!申出施工企业改革如何与电网脱钩的问题。保持了产权纽带关系算不算脱钩,不保持产权纽
带关系企业的国有资产又如何处置。再有电力施工企业早已是独立于电网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在经济和经营管理上,与电网己基本脱了钩。
4
、企业提出 1984
年实行对企业的拨款改为贷款(俗称“拨改贷”)后,企业新增净资产,是否可以形成企业员工持股的一种资产来源,企业有这样的想法和要求,企业呼吁相应的政策。
5
、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各有特色,因此也有个相对平衡问题。电力施工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因此改革措施和政策的相对平衡性,应引起主管部门的注意,我们认为在各地的电力施工企业具体改革措施上,应避免出现大差距。
6
、因旧体制造成的问题,应在改革中解决,不应遗留给改制后的企业,否则企业改制就失去意义。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2002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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