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组织制定蒸压砖制品以及原辅材料产品标准,并督促实施。
(二)实施名牌战略,提高蒸压砖制品企业的产品质量及竞争能力。
(三)推广新技术,节约能源,促进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四)加强技术、信息交流,办好专业技术统计刊物。
(五)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六)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屋面瓦企业的技术进步。
(七)搭建产供销的信息交流平台、规范市场,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八)协助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做好蒸压砖的服务工作。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联系电话:010-8837647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