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申请成立屋面瓦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屋面瓦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砖瓦产品是我国建筑材料中的基础材料,为促进砖瓦行业专业化生产的发展,满足国家建材节能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要求,屋面瓦产品符合国家墙改政策。其产品质量、设计研发、原辅材料供应、营销及成本的控制对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砖瓦行业的一个重要领域——屋面瓦制品暨相关配套企业迅速发展和成长,由于屋面瓦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市场定位与烧结砖制品有较大差异,为适应市场需要,更好地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提高协会的办事效率,促进砖瓦产业的专业化分工和相关配套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提高屋面瓦生产企业的竞争力,中国砖瓦工业协会拟成立屋面瓦专业委员会。

三、业务范围:

(一)参与组织制定屋面瓦制品以及原辅材料产品标准,并督促实施。

(二)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屋面瓦制品企业的产品质量及竞争能力。

(三)推广新技术,节约能源,促进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四)加强技术、信息交流,办好专业技术统计刊物。

(五)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六)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屋面瓦企业的技术进步。

(七)搭建产供销的信息交流平台、规范市场,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八)协助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做好屋面瓦的服务工作。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联系电话:010-8837647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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