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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申请成立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近年来,我国城乡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其管理、服务、协调、规范和自律的任务也非常艰巨。目前,我国城乡数十万计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除了政府的农业部门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实施部分行政管理工作以外,全国还没有一个专门从事行业管理工作的社团组织。协会长期致力于发展合作经济,同时也是国际合作组织重要成员,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发展多种形式合作经济”的指示精神,发挥协会在发展和管理合作经济组织方面的优势和经验,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开展行业自律,促进我国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拟成立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将原由办公室分管的有关合作经济组织的联络、登记、理论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分支机构承担此项工作任务。
三、业务范围:
发展城乡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合作经济,开展合作事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工业合作,推进工农合作、城乡合作;开展区域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编辑出版《中国工业合作》期刊杂志;为会员企事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联系电话:010-6839660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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