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申请成立企业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企业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为响应国务院、民政部提出的协会应“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要求,更好地为会员企业实现“走出去”的国际化目标提供先进的经验和专业化的服务,中国工业合作拟成立企业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

此前,协会在企业国际合作领域已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包括:

1、与国际合作联盟建立了直接联系,利用国际合作联盟的全球工作网络,为国内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项目信息交流平台,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引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流活动。

2、和国际工业合作组织和商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这些组织包括:欧洲工商业经济联合会、美国国际贸易服务中心、西班牙工业合作协会、新加坡新中国际交流中心、西澳工商联合会和新中友好协会等,为双方会员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信息的交换提出了正常的交流渠道。

3、通过协会的国际合作关系,同欧美部分工业合作企业及专家达成经济技术合作关系。为加强会员企业和国外企业的直接合作,帮助会员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基于此,协会拟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成立专门机构,帮助会员企业和个人建立渠道、促进交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更好地学习和借鉴国际工业合作的先进经验,并提供相应服务。

三、业务范围:

发展与国际工业合作组织、国际商会、协会、国际中介组织及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专家在工业、科技、贸易等领域的交流,促进工合组织及会员企业与国际组织及企业的双向合作;为国外企业与工合企业的交流提供服务;为中国企业国际合作提供项目信息和帮助。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联系电话:010-6839660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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