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申请成立商业防盗防损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盗防损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商业领域的防盗防损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高科技手段以及社会多方面合作,为商业企业减少营业损失、降低和预防损耗。商业防损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国家商业市场管理体系的发达程度。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企业对防盗防损工作在认识上并没有大的改变,在操作上也仍然停滞在“以防盗代替防损”的误区里,其防损仅仅局限于抓“扒手”上。由此很多商家在努力提高销售额的同时,却对居高不下的损耗无计可施,所得到的结果是利润的大幅减少。究其原因,就在于缺乏系统的、科学的防盗防损管理手段,企业不能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来提高利润。

一般情况下,3‰的损耗率是业内认可的损耗控制标准。但是,据有关机构对中国具有代表性的100家超市调查的结果显示,2005年超市企业的平均账面损耗率达到6.5‰,比2004年上升20%,比行业标准高出一倍。更严重的是,目前中国零售业由于盗窃造成的损失占了销售额的2%。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在中国的零售业界树立防盗防损意识,帮助零售企业更透彻、更深入、更全面地看清别人不易看到的问题及平时大家习以为常但又应引起重视的问题。同时,科学的商业防盗防损作为挖掘商业利润源泉的最佳途径,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目前,很多发达国家的零售商协会都把防盗防损委员会作为协会的重要机构,并且拥有专业的商业防损研究和执行人员,同时,他们还将防盗防损工作扩展和延伸到警务、教育、慈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政府和零售商已完全意识到了商业防损的重要意义,商业防损行业也开始进入发展时期,同时对防损领域的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以上分析以及综合我国众多企业的现实需求,鉴于我国尚未形成覆盖全国的专业性质的防盗防损组织与研究机构,中国商业联合会拟成立商业防盗防损专业委员会,为零售企业的防盗防损工作提供咨询和相关服务,并共同促进企业更加正规、健康的发展。

三、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委关于专业防损管理方法及与国际接轨的总体精神,领会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部门搞好商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防盗防损工作。

(二)按照中国商业联合会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加相应的各类会议活动,落实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工作部署。

(三)对我国商业防盗防损问题进行问题研究,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就有关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四)汲取国际先进经验,建立防盗防损信息网,进行盗窃人员的负面信息分享。

(五)与公安部门合作,寻找有效防范商业被盗的方法。

(六)与教育部门合作,加强对未成年儿童进行防盗知识的教育。

(七)与慈善机构合作,建立盗窃失足者心理辅导网站。

(八)针对商业防损工作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组织业务技能培训、专家会诊、经验交流、参观访问、学术报告等活动,提升会员单位的防盗防损能力。

(九)举办本行业的本国性会议,就有关重大问题开展研讨交流,通报国内防盗防损业务发展动向,收集、统计、分析防盗防损信息。

(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引进国际专业的商业防损理念,组织中国商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参加相应的国际商务交流活动。

(十一)开展行业技能评选活动,向社会推荐优秀的商业防损人才,促进会员单位不断提高分析及管理水平,提高本行业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

(十二)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国商业联合会交办的相关事项,开展其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商业联合会联系电话:010-6839140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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