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流学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

申请更名为

中国物流学会物流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中国物流学会政策研究委员会”更名为“中国物流学会物流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1、我国物流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我国现代物流业进入加速发展的阶段。目前,国有、民营和外资物流企业在竞争与合作中迅速成长,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业等各领域的物流运作模式开始转变。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进度加快,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物流标准、统计、教育、培训、科研、理论等行业基础性工作已初见成效,现代物流业已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骨干产业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2、学会工作重点转移的必要途径。

中国物流学会自2001年更名换届以来,更多地参与政府部门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几年来完成自主设立、委托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课题近100个,许多研究成果被国家发改委、国资委、财政部、商务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等委托部门所采纳。大量物流政策方面的研究,迫切需要有一个适应协会需求的工作平台。

3、物流企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物流企业发展很快,目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物流企业已达几十万家。由于物流产业的复合性,物流企业在经营运作中遇到了大量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政策问题,需要行业协会反映其呼声。因此,就物流企业发展的需要来看,也迫切要求有一个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协调的通道。

综上,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现代物流工作,物流业内企业也迫切要求学会更多地参与物流政策研究,因此,“中国物流学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拟更名为“中国物流学会物流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以加强协会的物流政策研究工作。

三、业务范围:

物流与采购政策研究与教育、学术论坛、新闻宣传。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物流学会联系电话:58566588-15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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